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普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5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法规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的相关要求,高标准做好迎接住建部对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考核工作,确保企业信息、项目信息、人员信息、考勤数据等各类信息准确完整地传输至省平台和住建部平台,经研究决定,对“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普查整治,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普查整治的目标任务

普查整治工作要以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应查尽查、应改尽改、上下联运、共查同治”原则,在全面摸清实情的基础上,尽快按照规则完善上传信息,通过普查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等在建项目及其施工单位,全部完成系统账号注册,按要求填写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录入项目管理人员和用工人员信息,确保所录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更新及时。

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各在建项目要在施工区域主要出入口设置人脸识别、闸机等考勤设备,联网至系统并保持设备工作状态完好。

项目对管理人员和所有农民工进行全员考勤,确保考勤信息真实、有效并实时上传系统,由系统推送至省平台、住建部平台。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各企业、各项目负责本企业、本项目以下信息普查整治,重点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缺失信息进行补录。

(一)企业信息

项目所涉及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由所在项目的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填写和完善,错误信息及时更正。

重点内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及身份证号码,任一信息填写不正确,将导致信息上传省平台失败。

(二)项目信息

项目的项目名称、施工许可证、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信息、监理单位信息、保障金缴纳等基本信息,由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填写和完善,错误信息要及时更正。

(三)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劳务负责人等信息,由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进行填写和完善。

项目经理应为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的人员,与中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变更项目经理的,按规定履行手续后,在系统内修改),使用他人信息或信息填写有误的,不能通过住建部平台校验,将导致该人员考勤数据缺失。

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相应监理资格,使用他人信息或信息填写有误的,不能通过住建部平台校验,将导致该人员考勤缺失。

(四)用工人员信息

项目所用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由所属的劳务分包单位录入,任一信息录入不正确,将导致人员考勤信息上传失败。

(五)考勤信息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勤信息,为此次住建部新增考核内容,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进行实名制考勤录入,并由系统逐级推送至住建部平台。

用工人员的考勤信息,由用工人员全员进行实名制考勤录入。实名制通道设置不合理、私开出入口、断电开闸、一开多入(出)等行为,都将导致考勤数据缺失,影响整体考勤率和更新率。

三、普查整治的责任划分

市城建局负责市本级监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全部轨道交通项目的普查整治工作,对上述工程实名制管理设备安装联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企业和项目对各类信息进行普查和完善;对所辖项目管理人员和用工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对各区县(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监管项目的普查整治工作。对未安装实名制设备的项目,按照《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法规文件规定,组织项目安装考勤设备,联网至“郑州市建设劳务服务系统”并保持工作正常;组织力量对已联网项目设备缺失、断电、断网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项目管理人员和用工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检查。

四、普查整治的奖惩措施

市城建局将定期对各区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批评,排名情况将作为对各区县(市)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对拒不落实实名制管理规定,存在实名制管理设备缺失损坏、信息错漏、考勤敷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依据相关规定采取行政处罚、记入“红黑榜”等处罚措施。对不按要求在位履职和考勤打卡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规定采取记入“红黑榜”直至暂停、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

联系人:徐卫平 电话:67188991。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